找回公共藝術作品所稀缺的公共性
談到公共藝術,時常被論及的三個公認的基本屬性與要素:公共性、藝術性、在地性:其中,如何在追求創作者加之於作品的藝術表現之餘,兼顧建立在地連結,甚而衍生出長就以來工業化都會環境中所極度稀缺的社會公共性,反向亦同。更困難的是,如何兼顧三者?這似乎是蛋/雞問題般的歧異。台灣地區近二十餘年來,依照《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所累積的公共藝術作品,如果就一般普羅大眾的觀賞經驗與認知而言,絕大部份的(公共藝術)作品,多無法擺脫作品旁的那張說明立牌的桎梏。關於作品,大部分的民眾多必須(或依賴、或習慣)透過方寸間的文字說明,方能獲取正確或者更深層的知識與資訊。換句話說,對於(公共)藝術作品,大家不是「不想看」,而是怕「看不懂」。然而,這「偷看小抄」的習慣動作,久而久之,養成習慣甚至形成制約下來,其實相當程度地扼殺了我們於現實社會中關於「公共藝術」中的「公共」的可能性創造。如何找回公共藝術作品所普遍稀缺的公共性,拉近使用群眾與藝術作品之間的距離,透過各種方式的導引與帶入,而不僅止於遠觀,台北市廣慈社宅園區即將完工之兩件大型藝術作品,期間的規劃構思與執行脈絡或許可作為一參考之蹊徑。
撩撥涇渭之界
禾磊藝術近期於廣慈社宅園區即將完工之兩件大型藝術作品,以兩種相對不同之型態與手法,觸發、撩撥了傳統公共藝術作品本身與公共建築/公共開放空間之間真實的與想像的涇渭之界:其中《流亭》一案,基本上完成之全貌近似於中國傳統建築中的「遊廊」空間,具有連結周邊兩棟建築物之功能,加以台灣北部秋冬季東北季風氣候多雨潮濕,具有遮蔽頂蓋的線性廊道空間,首先以機能及實用性(遮蔽日曬雨淋之日常必經之動線)拉近了使用者與作品之間的第一段距離:由遠觀欣賞拉近而為置身其中。將公共藝術作品直接變身成為公共空間之一部分,不只是撩撥,甚至是顛覆與挑戰了傳統對於公共藝術之型態想像與定義。
迴遊:第四維度的空間體驗
續看《流亭》之整體平面與配置設計,由於廣慈園區之A、B棟建築臨路緣之量體退縮距離不等,創作者巧妙地利用兩棟建築之間的開放空間與量體間隙之間的關係,在約四米高的空中平面上繪出一對相背對的同心圓倒弧角L形與J形耐候鋼薄板平面,兩者緊鄰呈現相接相切背對之勢,這兩片漂浮於空中的幾何形薄片成為了整個《流亭》最主要的視覺重心與構成元素,支撐它們的,是刻意在平面位置上錯落安置,同樣由耐候鋼薄板所構成的數根纖細柱體。柱體的橫斷平面為鋼薄板所構成的十字型、L型與T型三種型態,斷面型態的決定端看柱位所在於(棚頂)平面的相對位置(邊緣、角落或中間位置)。柱頭收頭的部分呈現弧倒角的造形,具有樹形的隱喻,實有斜向支撐的結構作用,並且銜接藏於棚頂內部的格狀板肋系統,使整體結構更趨穩定。回到柱子,這種由多邊形幾何平面所(擠出)構成的柱體,在立面輪廓上會呈現纖細拉長的視覺效果,建築史上有名的案例是德國建築師密斯(Mies Van der Rohe)的巴薩隆納世博會德國館,同樣地西方傳統哥德式教堂的簇柱(engaged clustered colonnette)亦有異曲同工之妙。
如果我們將視角再拉遠一點,《流亭》之整體平面由J和L形所相組而成的行進動線與平面的曲折,搭接交織錯落,與行進中的行人相對關係多變,時而出現在前景掩映、時而成為背景線條的纖細(板狀)柱子,遊走其間,確實會產生「步移景異」的可能。或迴、或流、或遊,此案將A、B棟建築之間的單純二維空間移動,抬升至近似於立體派繪畫所追求的四維空間(三維加上時間軸的)變化與體驗。
材料、形體與構造所形成的空間感知體驗
另一案坐落於廣慈園區B棟建築正前方人行道空間之《光之巢》,為藝術家徐永旭先生作品。徐永旭先生長期以來以手工捏製陶瓷為固定創作素材,《光之巢》公共藝術作品主體為四欉目測約兩米高之連續不規則柱狀體,柱狀體們在根部或腰帶部間呈現量體沾黏融合的狀態,在巨觀上四欉不規則柱狀體群聚擺設於基地上,呈現如峽谷般的地貌空間,民眾可遊走於四欉不規則柱狀體之間,體驗谿豁之勢。燒炙過的陶土色澤在日夜光線下溫潤粗曠而自然,藝術家親手捏製的陶土質感縝密且綿延,直白一點形容,即是「數大便是美」的氣勢。材料、形體與手工織理搭配白晝間的光影變化、以及夜間設計過的燈光投射,無疑是工業化人工都市環境所最需要的日常自然美感刺激與交織平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此案的放置基地位置,地面鋪面圖案與陶瓷公共藝術作品作品有互相對應,使得基地環境與作品更融合為一體,足見從規劃到施作過程之間各方單位之縝密配合。
建築與藝術、建築與公共藝術、公共建築與公共藝術
綜觀本文所嘗試討論之廣慈博愛園區近期二件公共藝術作品,兩案之間的最大共通點與企圖,莫過於「將公共藝術作品變身成為公共空間之一部分」之嘗試。不禁讓人聯想起20世紀初德國包浩斯建築學院當年成立之初的氣魄與宣言:透過基本美學和藝術主張,創造出一種將建築、雕刻和繪畫結合成三位一體的新未來殿堂。當然,我們都知道後來的故事情節發展了:當年建築先鋒們所構想的烏托邦色彩,多少因為建築的資本化、功利化或其他種種原因展開而蒼白了許久。但回到「社會住宅的公共藝術」的命題本身,不論是公共(社會)住宅還是公共藝術,似乎不免還是要回到公共性所搭建的平台上的想像。私以為廣慈博愛園區近期二件公共藝術作品,所引起的漣漪,在由於作品本身的巨大接近建築的尺度,因而得以更加直接面對以往(公共)建築所面對的公共性與空間性議題,甚而得以超越了傳統雕塑式公共藝術作品在公共性層面所面臨的困窘,甚至可以進而轉念思考,如何以「百分之一的機會」,透過公共藝術豐富建築與公共空間。